时间:2018-08-29
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通知
时间:2018-08-29
各相关部门:
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日前开始申报。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通知》(京宣发〔2018〕38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函〔2018〕448号)的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奖成果范围: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形式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会普及读物等(不含教材)。
2.申报数量: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
3.报送材料:
(1)申报者填写《申报书》,1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著作、社会普及读物报送3份原件;论文、调研报告类成果1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
(3)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和学术价值评价,需出具支撑材料(1式5份)。著作和社会普及读物的附属材料按照成果重要信息扫描页(包括封面、目录页、版权页以及记载合作者信息的页面等类型)、结项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引用转载或采纳转化情况等依次排列,分别附在《申报书》后统一装订在一起;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按《申报书》、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上述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005keyanchu@163.com 《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申报成果的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成果名称”为文件名;成果重要信息扫描页的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成果重要信息扫描页类型”为文件名。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通知》(京宣发〔2018〕38号)
附件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3:《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13745-2009)
4.报送时间:请于2018年9月10日17:00前报送中国音乐学院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北京市教委,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天祥
联系电话:64887379;13810935523
电子邮箱:2005keyanchu@163.com
中国音乐学院科研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