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开展社会实践及交流活动的通知(国音教发〔2018〕5号)
国音教发〔2018〕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利用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资源,组织高校教师深入首都基层,使广大青年教师进一步了解国情、市情、社情、民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实现“四个相统一”,根据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实施办法,党委教师工作部于近期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的教育活动,组织教师社会实践活动,与中央财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首都体育学院的教师们在活动中进行交流。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现将有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及人员范围:
1.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23日上午(活动当天8:20于学校南门集合乘车前往前门老舍茶馆,12:00从前门老舍茶馆乘车返回)
2.活动地点:前门老舍茶馆(西城区前门西大街正阳市场3号楼)
3.参加人员范围:中国音乐学院青年教师代表
4.活动当天着宽松服装和轻便鞋。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1日(周三)前,将回执(附件2)报办公楼503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朱留丹 吴哲 联系电话:64887383
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2018年11月19日